合同的签订时间、合同的成立时间、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三个不同的时间概念,他们所代表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在大多数合同中,这三个时间是重合的,即合同签订即成立,成立即生效。但是在有些时候这三个时间并不会是同一个时间,例如在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等实践合同中,法律规定这些合同自履行了相关义务后成立,成立便生效了,这时签订时间就要早于成立、生效的时间;有些附期限、附条件生效的合同,虽然合同已经签订并成立,但因为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本合同自2019年2月1日生效,这时签订时间与成立时间就早于生效时间。
签订时间是合同的内容之一,它具有一定的证约效力,一般情况下应当如实签署,而合同的成立时间和生效时间则是法律概念,它们标志着在不同时间段内的合同属性,影响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方式与途径,具有重要的意义。
合同签订时间与合同有效时间有什么区别吗
普法屋
人气:1.71W
猜你喜欢
- 1购房合同签订有时间限制吗
- 2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 3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有什么要注意的呢
- 4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之间的区别有哪些
- 5贷款合同签订后为什么会限制放款时间
- 6公司临时补签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什么
- 7契税政策是按签订合同时间吗?有没有限制
- 8代理合同与行纪居间合同区别有什么?
- 9签订合同后违约有时间限制吗
- 10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 11签订与签定的区别 签订与签定有什么区别
- 12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区别有什么?
- 13施工合同订立日期与生效时间是什么
- 14合同没有签订时间
- 15如何签订装修合同?制订装修合同的细节
- 16劳动合同签约时间、签订的启示时间是否一致
- 17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有什么
- 18房屋买卖合同交付时间与生效时间一样吗?
- 19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有什么
- 20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