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权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死刑令签发及死缓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负责死刑立即执行复核的是什么
普法屋
人气:1.25W
猜你喜欢
- 1死刑立即执行怎么活命
- 2揭秘史上十大最命硬的人 被执行死刑离奇复活
- 3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后多久执行
- 4美国将恢复执行死刑是怎么回事 美国为什么要恢复执行死刑
- 5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期限是多久?
- 6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 7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如何报请复核
- 8死刑立即执行该怎么活下来
- 9判决书处死刑就是立即执行
- 10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
- 11死刑立即执行的具体程序
- 12梦见自己被执行死刑是什么意思
- 13死刑立即执行是宣判后多长时间后执行
- 14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 15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 16贩毒死刑立即执行死刑
- 17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
- 18死刑立即执行多久开始执行
- 19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 20什么原因可以让死刑立即执行不用另行组成和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