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盗窃罪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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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盗窃罪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起诉盗窃罪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起诉盗窃罪的程序是首先需要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然后公安机关审查完毕之后的移送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移送给法院进行具体的审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无论辩护人是从哪方面着手进行辩护的,但可以肯定盗窃案中的累犯不属于可以从轻处罚的对象,在这样的状态下进行辩护,对辩护人来说也是具有挑战性的。司法机关也不会因为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就免于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且,辩护理由切勿胡编乱造。

二、盗窃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对于盗窃罪的具体起诉的条件和程序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为盗窃罪是属于公诉类型的案件,所以应当是有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所以当事人自己是没有办法提起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