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作妥善安置。
2、只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应当受理。
3、如果同居一方或双方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情形的,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查明属实后,依法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
4、如果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有纠纷,则可以待女方生产之后,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受理吗
普法屋
人气:1.89W
猜你喜欢
- 1司法局与法院的关系
- 2法院受理解除同居纠纷案件的要求有哪些
- 3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4解除同居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 5非法同居关系如何解除
- 6法院受理解除同居纠纷案件有什么要求
- 7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要起诉吗
- 8非法同居关系如何解除
- 9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 10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怎么判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 11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2解除同居关系要怎么办理?
- 13非法同居解除关系
- 14解除同居关系的债务处理
- 15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合同有法定效力吗
- 16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分居多久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 17法院受理解除同居纠纷案件的要求是什么
- 18同居关系等同于事实婚姻吗?
- 19怎样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
- 20如何处理同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