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患重度精神病不可以将财产全部留给儿子,应当给女儿保留一部分。
法律,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女儿患重度精神病是否可以将财产留给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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