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普法屋 人气:1.4W
离婚后女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离婚后女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离婚后女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之后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司法解释规定了如下几种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法院审理中的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